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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環保法長出了牙,今年我們希望新環保法不要一直停留在 乳牙 階段。”兩年過去了,新環保法實施效果如何?近日,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發布《新<環境保護法>實施效果評估報告》(以下簡稱“報告”),從環境法律關系主體角度回應了社會對新法實施情況的關注。
報告課題組組長、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指出,新環保法實施兩年來,環境監管執法力度明顯加大,環境執法部門針對違法行為采取查封、扣押,按日計罰等措施收效明顯,廢氣減排取得成效;然而,政府環境信息公開、企業踐行環保法規等方面并不理想,“未批先建”的違法現象仍然十分常見,超標排放是企業違法受罰的主要原因,環評執法形勢嚴峻。總的來說,成效與挑戰并存,“喜憂參半”。
各級政府對環境保護投入上漲,就環保問題約談已成“新常態”
政府環境責任是否得到有效履行,是新環保法實施的一個重點問題。
報告指出,目前全國已有23個省級政府向同級人大做了環境報告,占比為74.2%。重慶、上海、廣西已經做了兩次年度環境報告,是履行新環保法報告監督職能情況較好的省份。但仍有25.8%的省級人民政府未向人大作環境報告,包括廣東、福建、浙江、安徽、陜西、內蒙古、新疆、青海等地,政府環境報告的公開程度有待加強。
報告提到,中央及各省級政府環境保護財政預算、對環境保護的投入均呈現上漲趨勢。各級環保部門定期進行全國74個重點城市的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并公開排名情況,“倒逼”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改善空氣質量;針對完成大氣污染防治任務不力、空氣質量排名“倒數”的地方政府主要領導人進行約談已經是我國環境保護領域的“新常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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